电是一种清洁而使用便利的能源,是服务范围最广、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并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特殊商品。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对电的需求量日益增长,高压输变电工程得以快速的发展。与此同时,公众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今后城市中将有更多的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由此产生的电磁问题虽然不可完全避免,但可以采取相应的科学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控制其在国家相关的标准限值内,并限制在尽可能低的范围。从而将电磁场的辐射消弱到最低限度,给人民大众营造安全和健康的生活环境。
首先,我国从各个方面对输变电工程项目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及限制。输变电项目在建设前以及建设过程中,都会加大力度执行这些规定。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规定: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明确的规定。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必须履行两项程序,一是输变电建设项目建设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二是输变电建设项目建成后完成环境保护验收。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7年本)的规定,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两种格式:一种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另一种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于330kV及以上的输变电项目按照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330kV以下涉及敏感区域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它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国对输变电工程环保验收的要求:国家规定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中,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成后,要进行输变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输变电工程,要提交验收调查报告。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输变电工程,要提交验收调查表。输变电建设项目经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产。
与此同时,城市规划部门在进行城市区域功能规划时,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电力需求和电力发展的要求,避免出现新建城市建筑包围输变电工程的情况。
电磁辐射管理机构也会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高压输变电工程电磁水平进行监督监测,保障其工频电磁场水平在国家标准限值内。同时做好电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让公众对电磁环境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疏导公众的误解和恐慌。
另外,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审批过程中,都会公开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养成良好的习惯,积极主动地了解输变电工程辐射污染的相关知识,客观地看待辐射污染,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我们相信,有了“科学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的双管齐下,“建绿色电网,创和谐家园”并不只是梦想而已。